篇名 | 長者作為監護輔助宣告事件程序主體之表意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之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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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施慧玲、柯宇哲 |
中文摘要 | 本文主要係針對憲法法庭如何就「國家對兒童之保護義務規定」,確保並判斷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及於此程序中,應給予未成年子女如何之陳述意見機會,始符合憲法保障未成年子女基本權之要求為整理。並就此探究受輔助或監護宣告之長者,是否也應享有表達意見之權利,以依法維護其最佳利益。 |
起訖頁 | 35-42 |
關鍵詞 | 輔助宣告、監護宣告、最佳利益原則、被聽見權、意見表達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504 (154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504154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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