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著名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Amartya Sen曾經指出:在政治思想的領域內,二十世紀裡所發生的最重要變革或許是,無論在歐洲或美洲、抑或亞洲或非洲的任何民族,「民主」都被視為一種可以接受的政府形式。在這樣的理解下,到底應該有哪些基本自由權利和制度,是民主的政府形式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便是幾乎無法迴避的問題了。在民主憲政社會裡,「結社自由」是具有深遠傳統的人民基本權利,「結社權」此一「外在表現自由」對於言論自由基本權利的保障來說,之所以至關重要,在於其乃是人民透過外在的行為表現,向外傳達其內在所思所想的重要憑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