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自動化交通執法雖具執法效率高、無人體危害、優化警力運用和無差別執法等優點,然亦存在缺乏裁量空間和教育作用等缺點。此外,經本文比較、分析臺灣、香港和澳門等地區之交通科技執法,彼此間的城市規模和交通特性雖各有不同,但各地警政機關皆如火如荼地致力推展自動化交通執法工作,並成立交通監控與管理中心,以即時掌握行車動態及車流量等資訊。因此,本文建議未來警政機關可善用威嚇預防和情境犯罪預防等警政策略,擴大自動化交通執法之深度與廣度,同時建構無人機即時監控平臺,進一步強化交通偵測中心管理量能,以有效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同時營造安全無虞之交通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