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股東會旺季,多數上市(櫃)或公開發行公司為酬謝股東長期支持,並提高股東出席股東會意願,往往精心挑選、發放各式各樣的股東會紀念品。然而,此類紀念品於購入時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在稅務實務上究應如何定性?能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這是許多會計從業人員與企業主常感困惑的日常稅務問題。鑑於營業稅法對於進項稅額之扣抵,採行嚴謹的「業務關聯性」與「法規目的性」的審查標準。倘營業人未能正確辨識所購入貨物或勞務之用途,誤將法律明文禁止扣抵之進項憑證提出申報,將面臨補稅及裁罰的風險,尤以「交易應酬用」與「與業務無關」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誤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最為常見。因此,兩者間之正確辨認方法,不僅涉及實體法上扣抵權之有無,更是企業租稅風險管理中不可或缺之一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