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由於中美貿易戰升級,投資不確定性及風險增加,使得投資人作為基本生活保障的壽險、傷害險、健康險等保險因此遭強制執行,據估計至少超過百萬件。為此,立法院於114年6月3日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案,增訂人壽保險契約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之情形,及行使介入權之要件及其程序,並明定健康保險契約、傷害保險契約不得扣押,解決過去困擾實務已久的保單強制執行爭議,然關於保險契約解約金強制執行法理上疑義,仍非無討論空間。為此,本文擬介紹人壽保險契約強制執行解約的相關爭議、修法重點,並分析保險契約解約金作為強制執行標的的合理性及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