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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檢查人實務問題研究──以公司資料提供及檢查人報酬之給付為核心【月旦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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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列篇名 |
Practical Issues in Inspector Inspection: Focusing on the Provision of Company Documentation and the Payment of Inspector Remuneration |
| 作者 |
闕光威 (Kuang Wei Chueh) |
| 中文摘要 |
公司法 §245 Ⅰ 賦予少數股東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的權利,以制衡股權集中和董事會被大股東把持的情形。然而,股東發動檢查權監督公司時,公司經營階層通常不配合,甚至消極抵抗,即使法院已認定檢查必要。同條第3項針對檢查受阻設有罰則,但罰鍰過輕且缺乏強制力,檢查制度難以正常運行。實務上,聲請人可促請法院對妨礙檢查者處罰,檢查人也可提起訴訟要求公司交付檢查資料。針對檢查人報酬問題,雖由公司負擔,但若公司拒不返還聲請人墊付費用,聲請人可依無因管理請求返還。本文從實務出發,解析檢查人制度困境,並建議應優化相關法制,確保其有效運行,保障少數股東權益。 |
| 起訖頁 |
060-065 |
| 關鍵詞 |
交付簿冊、妨礙檢查、預納、檢查人、檢查人報酬 |
| 刊名 |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
| 期數 |
202407 (79期)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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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檢查人考量之關鍵點,包括公司資料提供資料完整性和準確性、資料提供及時性與保密性、報酬結構及合理性、支付時間等。健全的機制流程有助於解決問題,為公司長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得再探究如何建立明確的資料提供機制、制定合理的報酬政策以及加強溝通和合作,以顯著提升檢查人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激勵檢查人提高工作表現,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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