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精選最高法院裁判共12則,均為最高法院於2023年6至8月間作成之裁判。本次針對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保障被告在憲法上聽審權的規範,特別是刑事訴訟法第267條、第300條、第348條第2項等關於變更起訴法條之規定,以及第95條第1項第1款罪名告知等規定,在最高法院裁判中呈現出的樣貌,探討最高法院對於此項憲法權利的論述。 此外,本次精選裁判主題尚包括:最高法院對於實務上法院常以「寄存送達」作為合法傳喚方式的質疑;筆跡鑑定與職權調查的關係;不利益變更禁止規定與刑法第59條「顯可憫恕」如何適用;如何「實質更新審判程序」;非常上訴案件若確有違背法令之處,最高法院是否即必須認為有理由;以及數位證據引用外國法理的正當性等議題。此等均為當下實務運作之重要主題,敬供讀者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