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
| 篇名 |
探索商標戲謔仿作的界限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案例分析【執業進修】
|
| 並列篇名 |
Exploring the Limits of Trademark Parody: A Case Study of 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 599 U.S. 140 (2023) |
| 作者 |
吳尚昆 (Shang-Kun Wu) |
| 中文摘要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近做出關於商標戲謔使用爭議案件的判決,此一判決對於如何區分與釐清商標權保護以及言論自由的界線,劃下了「是否為商標使用」的標準;另外,對於能否援引合理使用條款以免除對著名商標淡化的責任,美國最高法院也是以「是否為商標使用」作為判斷標準。我國實務見解多認為商標戲謔仿作能否免責,應該就「避免混淆之公共利益」與「自由表達之公共利益」為衡平,其界線在於「是否為表彰商品來源之商標使用」,此一結論與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相同。 |
| 起訖頁 |
058-067 |
| 關鍵詞 |
商標制度的功能、商標法立法目的、商標的戲謔使用、商標侵權、商標淡化 |
| 刊名 |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
| 期數 |
202312 (72期)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備註 |
我國司法實務判決穩定見解對是否成立商標戲謔仿作,基本上與本文所介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案例,對於商標戲謔仿作的判決結果相同。我國法院審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案件不乏將美國法院判決作為法理而納入案件論斷之參考,因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論理則可作為相關理論之補充參考。 |
| 該期刊-上一篇 |
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合併案研析──111年度商訴字第13號判決【月旦時論】 |
| 該期刊-下一篇 |
再論 IAS 36 資產減損【公報釋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