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山水神社位於臺北市士林區,為日人於1938年所興建,屬臺北市市定古蹟「草山水道系統」的古蹟保存範圍,現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管理、維護。被告得知臺北市尚存有日本人建造之「圓山水神社」,因不滿部分地方政府復建神社,便計畫透過毀損神社的方式來表達對於日本殖民歷史的憤慨。2017年8月13日深夜,被告攜帶畫筆與無法以清水或去漬油洗淨之白色水泥漆前往「圓山水神社」,以白漆在該神社主殿之四根朱紅色柱子上塗鴉書寫「奪台殺民一百萬」、「侵華虐殺數千萬」、「日寇倭奴狗畜牲」、「皇民賤種三腳仔」等文字,並以油漆自上方淋灑而下,致上開古蹟原有之外觀受到嚴重影響。全案經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提告,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被告對上開事實坦承不諱,但辯稱當時不知道「圓山水神社」為古蹟,且油漆僅具保護作用,並無毀損建物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