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發生立法委員遭到伴侶L施暴毆打的事件,而涉嫌傷害、恐嚇等罪名的L在案發後即遭羈押禁見,2022年由地方法院依傷害、恐嚇、偽造文書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遭判處有期徒刑8月部分不得易科罰金,其他部分則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於2023年7月駁回上訴,而L與檢察官均未再提起上訴而全案確定。由於不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8月部分在扣除L的羈押期間以後,意味L僅需再服刑約兩週即得出獄,因此引發爭議。後續新北地檢署則是就得易科罰金部分作出不准易科罰金的決定,理由則是容許易科罰金將提高其再犯風險,難能達成犯罪矯正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