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時報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評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刑事裁定之「法律爭議一」部分   全文下載 全文下載
作者 林臻嫺
中文摘要
針對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為關說、請託或施壓等行為,是否屬其「職務上之行為」?得否即援引一般公務員所謂「實質影響力說」作為認定之標準?等法律爭議,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於民國(下同)111年6月22日以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提案裁定,主張就法律爭議一部分欲採「甲-2說即公務外觀或形式上公務性質說」,挑戰過往「甲-1說即實質影響力說」,而經該庭事先徵詢最高法院其他各庭見解之結果,其中有3庭是同意提案庭之見解(即採甲-2說即公務外觀或形式上公務性質說),另有3庭則不同意提案庭之見解(其中2庭採甲-1說即實質影響力說,1庭並認應以原則重要性為由增列「法定職權說」(此說自最高法院103年度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後已明確不採之,此應為提案裁定未將此說列入討論之主要緣由);1庭採「合併說」(本文以下將以「結合說」代之)即兼採甲-1及甲-2說見解,另有2庭同意「職務密切關連行為」同屬職務行為範圍,惟認其內涵及判斷標準由大法庭裁定釋義。
起訖頁 84-97
關鍵詞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刑事裁定實質影響力說公務外觀說結合說圖利說
刊名 裁判時報  
期數 202309 (13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07798362023090135010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根據情況證據之事實認定──評日本最高法院平成22年4月27日第三小法廷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實務法學:刑法類No.134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