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財務報表之核閱──TWSRE 2410與原審計準則公報第36號之比較【公報釋讀】
並列篇名
Audit Review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A Discussion on TWSRE 2410 and SAS 36
作者 賴柏錚 (Kevin Lai)
中文摘要
為了增加使用者對財務報表的信心,針對股權分散程度較大且擁有眾多股東的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發行人除了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報外,尚須於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終了後45日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以增加所揭露及時性財務資訊之公信力,而其中的「查核簽證」以及「核閱」之效力有什麼不同,值得探討。另為提供核閱人員相關工作指引,審計準則委員會於2017年10月24日發布審計準則公報第65號,取代原審計準則公報第36號,更於2022年10月採新編碼原則將65號公報更名為核閱準則2410號。本文整理以下主題,以協助讀者掌握新準則與舊公報間之異同:核閱工作性質與範圍、核閱工作流程、核閱報告架構、結語。
起訖頁 072-085
關鍵詞 核閱人員、核閱服務、核閱程序、核閱準則2410號、TWSRE 2410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309 (69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備註 新準則應全面性為核閱人員提供更明確的指引,核閱人員應向管理階層取得預防或偵出舞弊等責任,告知其所知悉與已知或疑似與舞弊有關之所有重大事實,對導因於舞弊之財務報表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所做評估之結果等書面聲明。若核閱人員發現舞弊情事時,應採取之措施為何?
該期刊-上一篇 碳定價──賦予排碳與減碳經濟意義【會計稅務教室】
該期刊-下一篇 訂製化產品買賣價金請求權是否適用短期時效規定?──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963號民事判決評析【學習式判解評析】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