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占用他人所有之建物,而該建物亦無權座落在另一他人所有之基地時,基地所有人是否得以建物占有人無權使用其基地為由,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該建物占有人返還一筆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此之「公共設施」、「欠缺安全性」,是否包括專供行政機關公務使用、平時不對外開放供一般人民使用之設施,人民卻獲得管理機關允許進入該設施而遭致損害之情形?原住民與非原住民間就原住民保留地所訂立之相關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監督付款協議之法律性質,究係一種定作人與次承攬人另就工程施作訂立「新的承攬契約」?公司代表人未依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卻偽造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之股東會會議記錄,出示取信於他人,代表公司與他人訂立買賣契約,承諾讓與公司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此一買賣契約,是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