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通過,我國預計於2024年開始徵收碳費,並進行碳權交易,但碳費的價格、徵收對象、配套措施等,目前仍在規劃協商中。在此之前,產業關心的應是碳費的費率究竟是多少、如何訂定等。現實上,費率的制定會受到各種政策因素以及制定方式的影響。碳費的課徵對進口商品而言,涉及公平貿易;對各個產業而言,涉及是否能夠負擔以及該產業是否有大量的碳排、對臺灣整體產業結構的重要性等。本文以氣候變遷因應法中碳費的規定架構開始介紹,並就特別公課的定義與原理來對其進行檢視。並進一步說明,各個產業別主管機關、專款專用的用途、對產業的影響以及轉嫁到民生的可能,可能會導致費率無法完全按照用益負擔原則來產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