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第1部分:基本權利(第1—19條) 第2部分:聯邦與各州(第20—37條) 第3部分:聯邦衆議院(第38—49條) 第4部分:聯邦參議院(第50—53條) 第5部分:聯邦總統(第54—61條) 第6部分:聯邦內閣(第62—69條) 第7部分:聯邦立法權(第70—82條) 第8部分:聯邦法律的執行和聯邦行政(第83—91b條) 第8a部分:聯合作業 第9部分:司法管理(第92—104條) 第10部分:財政與戰備狀態(第104a—115條) 第10a部分:國防狀態 第11部分:過渡和最後條款(第116—146條) 《基本法》附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