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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104 (202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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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880號民事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按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須占有人無占有所有物之合法權源,始足當之。倘占有人有占有之合法權源,即不得對之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又租賃契約,因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而成立,出租人並不以租賃物之所有人為限。第三人如經所有人同意或授權出租租賃物,該所有人對承租人原則上不得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起訖頁
1-2
關鍵詞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
占有權源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104 (2021: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法定解除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14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450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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