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於2022年1月4日正式上路,裁判憲法審查為其最大亮眼,其中又以行政法院審判與憲法審判同為公法訴訟,於憲法基本權保障關聯最切,二者如何分工與分界,問題棘手,有待研究。本文以行政法院裁判的憲法審查為題,分成程序論與實體論二大部分,依序闡述:行政訴訟與憲法訴訟的演進脈絡與制度關聯、裁判與法規範的意涵區辨與憲法審查程序標的、行政訴訟合法性審查與裁判憲法審查的範疇、行政法院與憲法法庭的分工與分界、憲法基本權利的規範效力對行政法秩序的放射作用等重要課題,以供新制運作之參考。最後,期許行政法院裁判憲法審查的制度運行,在大法官嚴守分際的前提下,得以開展並改變看待公法問題的視角,推進公法思維的典範變遷,深化行政法院審判的憲法意識與人權底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