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之目的在於分攤風險、消化損失,符合特定條件之保險給付得免徵所得稅及遺產稅。當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保險給付,乃係考量被繼承人為保障,並避免其家人因其死亡或受傷而頓失經濟來源,致使生活陷於困境。本文旨在討論高額保單租稅規劃失敗的實例,以遺產稅、贈與稅及最低稅負制為主軸,探討分析租稅規劃失敗之理由及實質課稅公平原則之認定邏輯,並解析保險契約的稅務風險,高資產者購買保險作為個人理財或租稅規劃時,宜詳加留意相關稅法規定,分辨保險內涵有無涉及租稅客體之情事,避免訂立不符合初衷的保險契約,減少非必要租稅規劃之失敗風險,以達到財產妥適配置及合法節稅之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