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雜誌
201208 (207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保險事故發生後相關實務條款效力之研究
作者
江朝國
中文摘要
依據我國保險法第五八條,係危險事故發生後,須通知保險人之規定,基於保全標的、調查事實等,此對於保險人而言有相當的重要性。而在現行保險條款運作上,除了通知期限與方式之約定外,多有約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須為憲警通知或提出特定資料,若不為之則生保險人得解除契約或無庸給付保險金等效果。 保險人得解除契約或無庸給付保險金,對於被保險人影響甚鉅,從而本文以下對此相關條款為討論,並提供本文看法予讀者參酌。
起訖頁
5-16
關鍵詞
危險事故發生後
、
通報憲警
、
相對強制規定
、
證明文件
、
隱藏性義務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1208 (207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下一篇
法人格獨立原則之適用及界限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