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91號解釋宣告通姦除罪化,而通姦除罪化後,民法1056條判決離婚損害賠償與合意性交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關係如何?實體法部份,鄧學仁教授首先對民法第1056條進行評析,點出立法缺失與修法建議;程序法部份,老師想探究之議題在於就婚姻關係當事人不同之家事訴訟事件與民事訴訟事件可否於家事事件程序中提起主觀合併與客觀合併之訴訟?老師以家事事件法第41條之規定與民事訴訟法進行比較,認為家事事件法第41條第1項規定所謂之「合併」,包含主觀(主體)合併與客觀(客體)合併,均放寬民事訴訟法就主觀合併與客觀合併之限制等爭議。本篇文章,鄧學仁教授透過一個單純之案例,分就實體及程序法進行詳盡說明,完整闡釋離婚損害之內涵,值得讀者仔細品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