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節本是一個感念司法主權完整、反省司法獨立與司法民主是否落實的紀念節日,沒想到司法院賴院長竟然逾越此一方圓,以無所憑稽的話語硬擱在檢察官的頭上指稱,「許多民眾經常誤會檢察署與法院是同一個單位,對檢察官問案態度、偵辦過程的不滿,全誤為『司法弊病』,讓絕大多數認真辛苦審判的法官被污名化,蒙受不白之冤」,並且戟指推動檢察機關「去法院化」為2012年司法改革的首要目標云云。我們不禁要問,在「白玫瑰運動」的籠罩下,賴院長舞出此一風刀霜劍,果真檢察機關「去法院化」後即得以恢復法官的美名?還是使司法令譽依然陷入雲裡霧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