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國家課稅之憲法界限釋字第六九二號評釋
作者 蔡維音
中文摘要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規定,納稅義務人之成年子女,而因在校就學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仍得作為受扶養親屬申報免稅額。財政部八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台財稅第八四一六五七八九六號函釋:「現階段臺灣地區人民年滿二十歲,就讀學歷未經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地區學校,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限縮上開所得稅法之適用,增加法律所無之租稅義務,違反憲法第十九條租稅法律主義,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援用。
起訖頁 9-11
關鍵詞 違憲審查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租稅優惠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1203 (11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暴力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嗎?
該期刊-下一篇 私法上與公法上債權之抵銷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