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信、傳播與網路匯流下,資訊的鉅量匯流同時也促成資訊取用型態的改變,經由行動台灣、數位台灣、智慧台灣等政策之推展,我們對於智慧生活的認知,可簡略認知為於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使用任何的載具,都可以輕鬆的截取到我們所需要的服務或資訊。固然資訊的內容可能為我們所需,但資訊的所有權,甚或資訊的主體為何,卻常常為便捷性之需求而掩蓋,甚而忽略。觀察現實社會生活中多元的新興服務態樣,包含社群網路、網路服務等等,皆係利用來源不同的資訊進行整合後,再予利用。其中所涉之資訊可能為本人所自主公開,亦甚為私人間的訊息流傳,此種資訊的混雜與多元的使用,不可諱言地,其隱含著對於個人資訊自主範圍保障的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