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雜誌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酒測○.九一毫克竟也無罪──評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九年度交上易字第二四六號刑事判決
作者 張麗卿 (Li-Ching Chang)
中文摘要
酒醉駕車是臺灣社會積習已久的缺點。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的適用,應以酒測值標準超過一定程度時,就構成本罪。其目的就是為形塑抽象危險的行為態樣,故法院在處理酒醉駕車的案件時,應顧及立法意旨與實際政策考量。或許部分實務堅持採取個案證據判定具體危險有無的證明方式,能在少數的個案中,展現出實質正義的精神,但卻可能犧牲絕大部分守法用路者的更多利益,造成潛在酒駕者的僥倖心理,而無法有效預防酒醉駕車犯罪的一再發生。
起訖頁 194-207
關鍵詞 酒醉駕車罪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酒測不能安全駕駛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1202 (20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從Wii改機到iPhone越獄──論反規避條款之適用與免責規定之檢討
該期刊-下一篇 論類似保險之意涵──臺灣高等法院一百年度金上訴字第二八號民事判決評析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