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公平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透過定期改選,民眾依據執政者的施政表現決定投票意向,即是責任政治的展現。而依據學理探討,政府的施政表現在不同層級的地方選舉中,對選民的投票抉擇應有不同的影響。在層級較高的選舉,中央政府施政表現的影響較大;而在地方基層選舉,地方政府施政表現的影響力則應相對較高。本文以2009年雲林縣縣長及鄉鎮市長選舉為例,利用「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於選後所進行的面訪調查資料進行檢證。結果發現,選民在縣長選舉的投票抉擇上,不論是對中央政府或縣政府的施政表現評價,皆具有顯著的影響效果。但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