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民國100年)八月底發生「愛滋器捐」事件以來,台大醫院、成大醫院(8月31日)、醫策會(9月23日)及衛生署(10月6日)各提出檢討報告,報告內容雖各有差異,但都表示「對事不對人」。此外,至少有衛生署舉辦之「器官捐贈移植改革論壇」(9月13日)、立法院之「專案報告」(10月12日)及台大醫學院蔡甫昌教授之台灣臨床倫理網絡所舉辦「器官捐贈與勸募策略之倫理議題」研討會(11月25日),可見本事件的「複雜」性。衛生署邱文達署長於立法院「專案報告」中表示:「愛滋器捐案」暴露出器官勸募體制弊端,衛生署要將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