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刑法學這四十年來的發展,靠著新知識與新思潮源源不斷地輸入而成長。特別是在1990年以後,刑法學領域的著述量大幅提昇,到今天正呈現一幅活力充沛的景象。台灣刑法學向來是一種繼受式刑法學。在這個繼受模式下,外來刑法知識的轉錄與摩寫成為我們最大宗的生產工作。當然,對一個後進國家而言,知識的轉錄勢不可免,而且這麼做也檢省了許多從頭走起的時間和力氣。不過,刑法學的任務,最終還是在影響一個社會如何決定刑法與人的關係。所以,我們不能不問,這四十年來,參與在台灣刑法學裡的人們,究竟是以什麼樣想法在構築著刑法與人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