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市家庭暴力危險分級管理試辦方案嘗試以改正目前台灣家庭暴力防治之缺失提出整體之改善方式與調整保護令聲請流程,如從報案時全面施測致命危險評估量表(DA)及聲請保護令時填寫受暴嚴重度量表(CTS)、以簡易評估代替團體式審前鑑定、由法官依據簡易評估之危險分級裁定不同週數輔導治療、與警察及社工員依據危險分級作不同密度之兩造關心訪查等提出一完整之改善方案,並於2005年起在嘉義縣市試辦之。林明傑等(2009)發現在嘉義市第一、二分局各降低四分之一與三分之一之再犯率。本研究之研究一以A-B實驗設計以嘉義縣市為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