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依財稅學者通說,認為租稅係指國家為因應政務支出需要或為達成其他行政目的,強制將人民手中之部分財富移轉給政府。租稅之首要特性為具有強制性,對於不依法律納稅者,政府得以強制之手段令其繳納;租稅之另一重要特性為不具相對報償性,即納稅義務人不得以其繳納租稅之多寡要求國家給予相對之報償。基於這兩項特性,稅捐之課徵必然對納稅義務人產生痛苦感,因為基於人類自利的特性,沒有人願意將其付出智慧、勞力或資本等代價所賺取之報酬無償移轉給他人,所以納稅義務人採用各種策略追求所應負擔之租稅極小化是人類理性行為之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