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此次之內容係介紹參加國家考試之資格條件:須取得四張成績證書--其中三張是最基本的傳統法域,即民、刑、公法。一般均是參與各該法之bung(實例演習課程),經閉卷考試(Klausur)及實例解題寫作(Hausarbeit)通過後,始能取得該科之Schein。然後還須參加專題研討課程(Seminar),民、刑、公法或其他特殊法域(如勞工法等)均可,其上課方式就如同我國大學法律研究所中之專題研究課程,參加者須針對特定主題撰寫論文報告。通過後始取得第四張Schein。四張Scheine均取得後,即得參加國家考試,至於Scheine之成績並不會影響國家考試之參與,亦不影響國家考試之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