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警察資訊作用之正確性關係人民權利甚鉅,其主要類型包括資訊之傳遞、利用與註銷等,例如有關刑案紀錄之查詢等行為。針對此點,相關重要規定有行政程序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應優先適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規定。另警察資訊作用應落實人民資訊自決權,且針對警察資訊作用之司法審查,當事人應選擇正確訴訟類型,才能達成權利保護之有效性與完整性。本文探析警察資訊作用經受司法審查時,所應審酌之法基礎與資訊自決權以及相關行政訴訟類型之選擇與開展,尤其並深究一般給付訴訟之請求權基礎,並評論分析兩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之相關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