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憲法為一國之本,人民的權利義務、政府的組織架構全以憲法為最高指導原則,在生活中若產生法律爭議,也都以憲法為解釋依歸,因此憲法修訂之好壞,跟人民息息相關。我國憲法於一九四六年制憲,於一九四七年公布實施,就憲法本文而言,此憲法為張君勱先生為主要起草人。本文在此將首先就世界主要政府型態,也就是內閣制及總統制予以分析。其次就我國憲政背景與現實,來分析我國未憲政改革實應採取何種政府類型,並賦予立論依據及理由,以提供建議。至於法國所謂雙首長制由於該國特殊之政治背景所始然,或由於第五共和建立時之特殊時空背景,實應另為文探討,而不在本文述明內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