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對於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的處遇模式我國已有部分立法,但內容不夠嚴謹或者未有較為先進之思想,因此本文藉由兩面相探討:一為整體之較佳處遇方案應為認知行為療法亦或再犯預防模式?二為犯罪治療先進之美國目前三大爭議(梅根法案、不定期治療、化學閹割與藥物治療)孰為可行?而對於每一爭議不僅僅介紹美國方面的討論,亦透過問卷調查的方式顯現台灣本土和美國密西根州看法之異同。於綜合實證研究後本文提出再犯預防和社區處遇(抑制模式)的結合方案,再對於本土不夠細緻的危險評估和配套的假釋制度提出相關修正;而美國三大爭議案亦於綜合評價對犯罪人之侵害性之後採取折衷之道,據此去蕪存菁,並謀求真正安全無虞的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