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在談到法學教育的省思與改革時,首先我要強調大學教育是通識教育,應著重學生的人格養成,法學教育是整體教育的一環,自然也不例外。然而令人憂心的是,現今社會早已瀰漫著一股功利思想,學生自小就是接受這樣的價值觀,所以一般大學生在剛進大學校門時,性格上就已經或多或少具有功利傾向。這幾年法律系躍升為大學聯考的第一志願,原因多半是因為國稅局公布納稅排行榜,使人們發現知名律師令人羨慕的高收入、許多活躍的政治人物出身法律系,或者是因應工商社會的發達,法律人才在各企業較為吃香等等。然而仔細思考這些誘使莘莘學子選擇唸法律系的原因,其實都是很功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