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大法官會議第四號解釋,就既成道路在私有土地上成立公用地役權,導致土地所有人因此無從為使用收益的情形,明確表示國家應依法辦理徵收補償。此號解釋一出,各級政府馬上面臨了必須籌措龐大經費以支應的窘境,這實在是個介於人民財產權保障與政府收支平衡的兩難問題。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特別為此舉行座談會,邀請政府官員、專家學者深入討論解決這個「燙手蕃薯」的辦法。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前稱為新事勞工中心,長期致力於勞工權益的保護,近兩年來,將關注層面擴大,以追求均富、社會公義之實現為努力目標。而造成社會貧富不均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土地問題,這個座談會就是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土地與住宅問題小組的系列座談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