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研究波斯納與寇斯等諸位教授的方法論及爭論:波斯納反駁質疑法律經濟分析之論點,認為不應先驗地限定經濟分析的範圍,因為學科的不完美而拒絕某種有力的分析工具,無異是因噎廢食,經濟分析應不涉及功利主義在哲學上的功過之爭。再者,波斯納批評寇斯的新制度經濟學方法論,拒絕了新古典理論,也排斥了計量經濟理論,企圖將經濟學的發展帶回亞當‧斯密時期的理論。本文認為波斯納與寇斯的論辯已失焦,同時顯露出波斯納論點的缺陷。兩人的方法論立足點是行為者極大化與交易成本,雖有些微的差異,但仍有很大的交集。基於有限理性在理論上的發展仍屬有限,二者最好視為互相競爭、互補的研究方法,而非相互取代,才能更求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