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主要在剖析營業秘密法之重點,以供業者作為管理的參考:首先,營業秘密在法律上的定性應為一種權利,若受到侵害有相對應之法律得以主張,其性質上相較智慧財產權法所保護的其他客體而言,具有秘密性,不能對外公開,因此只要係合法取得,便有可能被認定為營業秘密。目前對於營業秘密法立法的要求,我國在構成要件的規定上係以TRIPs的精神為主;有關僱傭關係下的營業秘密歸屬,區分為「企業內部」與「企業外部」兩部分作規定,以求充分保障雙方利益;最重要的是,營業秘密保護的先決條件在於公司是否已踐行一定的保密程序作為判斷,因此公司必須先採取必要措施管理並保護其營業秘密,否則將可能不構成營業秘密而無法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