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當代國際法看待領土變遷有三個重要原則:時空性原則、.國際解決領土爭端不使用武力的原則與人民自決原則。以時空性原則分析台灣國際地位的演變,可以分成四個時期:1895年至1945年,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1945年到1952年,台灣為盟軍的軍事佔領;1952年至1971年,經由舊金山和約,台灣脫離日本,國際地位未定;1971年後,台灣退出聯合國,1979年中共與美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但同時在國會通過了「台灣關係法」。中共從未有效統治過台灣,作者認為台灣確實為主權獨立國家。公民投票並非人民自決的必要條件,人民努力致力於其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制度正是人民自決的落實。台灣更應使用「台灣」的名義加入國際組織,以獲得更多的了解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