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在中國大陸,公共服務的興起與西方的歷程有著較大的不同。在計畫經濟時期,政府被假定為一個全能的理性者,只要它認為需要,就可以無限制地進入社會的任何一個領域,並且無須任何程序。政府在客觀上也承擔了一定的公共服務職能。但是,全能政府的特性決定了它所提供的服務,無論從性質、內容方面,還是從數量、品質方面,都是與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公共服務不同的;並且,這種服務以其嚴格的計畫性要求公民接受全面安排,實際上排除了公民在政府安排之外進行自我抉擇的任何可能性。面對計畫經濟不再能繼續維繫的現實壓力,國家實行了市場取向的改革,這一原來僅僅著眼於經濟管理體制的改革導致了整個國家治理模式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