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
|
元照網路書店
|
月旦品評家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260731 (49:14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財會人Q&A Vol.49 No.14
作者
財稅法令半月刊稅務諮詢部
中文摘要
問:出租房屋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可享房屋稅優惠稅率!?
答:房屋供出租住家使用者,應按其他住家用房屋課徵房屋稅,稅率至少3.2%以上,但出租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達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且在當期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原應按3.2%課徵之房屋稅,可按1.5%~2.4%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起訖頁
52-52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60731 (49:14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淺談投資公司可淨使用盈餘(資金)──境內公司VS境外公司(下篇)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