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沿近海漁業長期面臨頻繁且劇烈的天然災害衝擊,如颱風、暴潮與寒害等,其中以定置網漁業此種高投入資本之陷阱漁法遭受衝擊首當其衝。現行以事後救助為主的風險管理措施效益有限。本文透過深入分析日本漁業共濟制度,探討其制度架構、運作模式及成功因素,包括風險分擔、政府與民間合作及與資源管理政策之整合,提供臺灣制度改革之重要參考。本文進一步檢討臺灣現行風險管理制度之不足,包括補助金額低、流程繁雜及氣象參數型保險存在基差風險等問題,提出未來可行的制度精進方向,包括發展針對定置網設施的設施型保險、收入型保險及區域共保機制。此外,亦建議強化數據基礎建設及教育宣導,以提升漁民參與意願及制度成效。本文期望透過制度設計的改善,達成有效風險轉移與分擔,建立更加韌性且永續的沿近海漁業風險管理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