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渴望脱單、尋覓良緣嗎?看見社群平臺上寫著「春日茶會聯誼」、「一對一排約活動」等廣告詞,吸引想建立新關係或找尋另一半的單身男女!但在享受粉紅泡泡的氛圍之前,有哪些隱藏的消費陷阱不可忽略? 首先,關於消費者與交友服務業者(俗稱婚友社)間的法律關係,依據內政部訂定之《交友媒合服務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交友媒合服務之定義為:「所稱交友媒合服務,指企業經營者依消費者雙方條件媒合配對,以促成雙方交往為主要目的,並訂立契約及收取費用之行為。不包括結合特定興趣、休閒活動或為達特定社交目的之服務,以及提供直播、聲音及文字聊天等功能之社群媒體服務」,依據契約內容,消費者與業者簽立之契約為交友媒合服務契約,雙方約定由消費者支付對價予業者,業者負有依據契約所定交友條件,提供媒合雙方認識、交往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