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下稱社宅)以只租不賣方式滿足特定族群居住需求,特別是青年及其他有居住需求之民眾,政府推動8年計畫,目標興建12萬戶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未達預期成效。基於地方政府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興建能量有其上限,且社宅興建需投入大量資金,政府籌資受限,長期融資攤還加重政府財政壓力,又採購流程作業繁複,透過民間參與可望提升財務彈性、加速建設,同時政府可提供監督與條件,有機會促成三贏局面。然而,民間興建社宅案例稀少,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下稱促參)模式效益與作法仍不明確。如何推動以促參方式,使地方政府與民間合作拓展,簡化行政流程、廣納民間動能,為本文研究重點。 本文整理促參效益、適用模式與財務可行性,結合專家經驗,提出適合國內社宅之促參模式建議。分析結果顯示,投資前期應加強與居民及廠商溝通,以降低財務風險,同時本文認為,政府採BTO(興建—移轉—營運)模式可大幅提升民間參與意願,有利與現行作法並存,進而加速社宅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