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透過三則離婚後鉅額財產給付案例,分析夫妻財產制度變遷與稅務認定之交錯影響。隨著民法親屬編及遺贈稅法之修正,夫妻間財產關係由聯合財產制轉為法定財產制,並確立剩餘財產分配制度,使離婚時財產給付可能兼具多重法律性質。然而,稅務機關與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贈與時,仍高度依賴離婚協議書之書面記載及舉證資料。若未能證明給付係基於剩餘財產分配、扶養義務或其他法律關係,即可能被認定為無償贈與而課稅。實務顯示,給付時間、文件內容及金流證據均為關鍵判斷因素。因此,離婚涉及財產安排時,應妥善規劃並保留完整證據,以降低稅務風險並確保法律效果之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