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所有權人的財產,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權人課徵的財產稅,係以房屋的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按年計提,2024年7月1日起實施房屋稅新制(或稱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簡稱房屋稅2.0),於2026年5月開徵,該新制面臨的課題包括一、針對住家用房屋房屋稅條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以家戶為單位採全國歸戶;二、房屋稅要適用自住家用房屋優惠稅率,房屋不得作為出租或營業用途,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外,並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持有全國單一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適用稅率可降至1.0%,否則,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全國不超過3戶內,適用稅率1.2%;四、房屋稅應於每年3月22日前申請,而該迄日如遇假日則順延,才能自當期(年)起適用優惠稅率,如逾期申報,則將自次期(年)起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