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透過考察Gaya與殖民統治及現代國家法律規範的衝突與變遷,理解Gaya的內涵中所孕含之原住民族的土地觀,在今天原住民族土地制度的發展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並提出對原住民族土地爭議的見解。本研發現,無論殖民統治或現代國家的統治過程中,原住民族土地被視為是經濟資源進行榨取或開發,經過無數的衝突後,原住民族土地的文化內涵始受到重視,但是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化制度仍然衝擊著原住民族土地及其孕含之文化存續的危機。從Gaya治理下土地和勞動的關係的變遷中讓我們認識到,原住民族的傳統土地不管是部落、家族或個人「所有」的型態,並不存在現代資本主義制度對土地支配或處分的所有權性質,原住民族及其族人透過祭儀、狩獵、漁獵、耕作、採集、建屋等各種傳統勞動,與其土地間構成一種文化的、文學的、美學的、倫理的共存關係,這種既知性又感性的土地觀,成就一個既多元又流動的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在現代法律制度中,正如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對於傳統習慣的定位:「深植於每個人心中,成為國家真正的憲法,每天都有新的能量產生,當其他的法律過時或無效時,將再度注入其生命或取代它,人民不會喪失其建國的精神,在不知不覺中,習慣的力量已經取代了權威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