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前皇冠出版社長平鑫濤生前自書遺囑所引發之跨代繼承爭議為核心案例,說明遺囑在我國民法體系中作為突破法定應繼分配置的重要工具,並進一步分析特留分制度對遺囑自由的限制功能。透過比較遺囑生效前後遺產分配結構的變化,遺囑可使配偶與子女由應繼分退居特留分保障,並使孫輩成為繼承受益人,從而實現遺產跨代繼承。其次,本文指出我國稅務法令並未針對跨代繼承給予特殊優惠,但需特別注意再轉繼承上計算持有期間的疑義。最後,引介日本相續與贈與稅制中鼓勵跨代財產移轉的多項制度設計,包含住宅、教育、結婚與育兒資金贈與,以及相續時精算課稅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