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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260131 (4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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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談為子女繳納以本人為被保險人之保費應否課徵贈與稅爭議
作者
沈平安
中文摘要
依財政部民國70年06月23日台財稅第35131號函,納稅義務人以受其扶養之子女為要保人,其本人為被保險人並代繳納保險費,該項保險費用應認屬納稅義務人為其本人所支付之人身保險費用,而非為其子女所支付之人身保險費用,雖可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扣除,但關於該納稅義務人為其本人所支付之人身保險費用每年是否超過准予扣除之限額,應將上項以受其扶養子女為要保人所支付之保險費用併入計算。
起訖頁
43-47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60131 (49:2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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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離開也許才是體面的分手──以司法實務配偶權侵害之見解更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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