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
|
元照網路書店
|
月旦品評家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260115 (49:1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財會人Q&A Vol.49 No.1
作者
財稅法令半月刊稅務諮詢部
中文摘要
問: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未辦保存登記部分應一併移轉!
答: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像是房屋頂樓加蓋、往外擴建或騎樓圍起來使用等增建情形,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當房屋移轉時,如有違章增建部分也要一併申報課徵契稅,需於契稅申報書「移轉情形」欄勾選「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一併移轉」,並在公定格式契約書(俗稱公契)之「申請登記以外之約定事項」欄位加註「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一併移轉」,以保障買賣雙方權益,避免日後產權糾紛。
起訖頁
62-62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60115 (49:1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試以民法會計化檢視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尚未移轉所有權登記活人用死人稅法課徵遺產稅(四)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2號裁定
新書閱讀
元照讀書館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