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九合一選舉倒數階段,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創造的「韓流」聲勢襲捲全台,這時有民眾向「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韓國瑜的相關新聞時間過長,NCC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規定,罕見地將中天與TVBS移送中央選舉委員會。本文擬以此為例,探討「選罷法」對於廣電媒體選舉新聞的規範,並參考比較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的相關法規與發展過程,指出針對選舉新聞的相關法規,在競選實務與數位元匯流媒介環境中,部分條文已顯露出不合理與過時之處。 最後,本文並建議執政黨在敗選後應順應民意,深化民主,並修改相關法規,捍衛言論與新聞自由。 |